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齐齐哈尔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关于公开征集


《关于公布我市市区2022年度中等偏下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公租房保障政策规定,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公布我市市区2022年度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征集意见和建议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止。




联系人:王维平;电话:2796533。
指定邮箱:qszfbzk@163.com。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7日






关于公布我市市区2022年度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收入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公布如下:




2021年度全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3084元。2022年度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121.4元(月低于2343.45元)。




劳模、英模、见义勇为等人员获得的抚恤金、奖励金及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列入收入标准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龙沙、建华、铁锋、富拉尔基、昂昂溪、碾子山、梅里斯七区范围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标准最终解释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统计局齐齐哈尔调查队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