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接受社会
捐赠款物的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断接到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款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莒县红十字会
1、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0633-6206030,17663363119
2、社会捐款
(1)银行汇款:
户名:莒县卫生健康局
开户行:莒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91101286020100012102
汇款时请备注:***(单位或个人名称)向莒县疫情防控捐赠(或向武汉疫情防控捐赠)
(2)现场捐赠
地址:莒县城阳街道文心东路 16 号县卫生健康局二楼红十字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633-6206030,17663363119
(二)莒县慈善总会
1、银行汇款
户名:莒县慈善总会
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
账号:810102201421008969
汇款时请备注:单位或个人名称及“武汉疫情防控”或“莒县疫情防控”字样
2、现场捐赠
地址:莒县银杏大道99号县民政局二楼慈善总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633-6219862,6231368
二、第一批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
1、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4、其他物资: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
用防护器等物资。
5、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重要说明
1、捐赠的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由莒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2、为方便莒县红十字会、莒县慈善总会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抗击新型肺炎)。
3、莒县红十字会、莒县慈善总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依法严厉打击假冒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等名义的募捐行为。
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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