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中央、省、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现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立案大厅等接待群众来访场所暂停现场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工作人员将认真办理相关网上诉讼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相关诉讼权益,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本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联系电话
民一庭 4119557
民二庭4119539
知产庭4119521
环资庭4119601
刑一庭4119576
刑二庭4119581
少年庭4119623
行政庭4119617
审监庭4119593
执行局4119753
立案庭4119424
监察室411968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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