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居住证 社保一起达到一定年限可直接落户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资质的照相回执(照相馆拍摄居住证证件相时会打印);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即居住登记时的回执);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工商营业执照
②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③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 学生证
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前往办理地点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6、在居住登记半年后即可凭登记表去办理居住证
注意事项:
1、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还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2、办理完结后记得领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受理回执,并保存好。
3、社保满半年或自有房产满半年即可免居住登记直接办理居住证,免半年的居住登记,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携带齐全的资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进行登记办理,很快就可以拿到证啦(事先没有进行居住登记的,需要半年)!
办理地点
东莞各镇区派出所
办理费用及时效
办理费用:
首次办理及续签免费,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造成需要补办的,需收取20元工本费。
办理时限:
首次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10个工作日
延期续签:当场完结
补办换证: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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