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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农业农村局云南路25号等门面及房屋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兴义市农业农村局门面及房屋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21】3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我单位位于云南路25号门面及房屋、向阳路4-7号门面、延安路65号原农办技术培训中心门面、老城街文昌园8号门面、观音路64号门面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信息进行招租,有意竞租方请实地查看情况,具体竞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农业农村局


二、招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兴义市农业农村局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竞价方式为传统竞价方式。


(四)意向竞租方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须作出大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若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竞租方报名的,其中一名作出报价即可,也可同时做出报价,都不作出报价的,出租方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方)。否则,将取消其终生参与我单位产权交易所有项目的资格。


(五)本次及交易活动将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见证交易过程,意向竞租方除遵守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外,还须遵守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交易规则。


四、标的基本情况:





(注:1.该起租价不作为3年合计价,每年使用租金按递增基数和递增比例计算。


五、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我单位对该标的进行了解和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六、报名时间:2021年03月3日上午09:00至2021年03月17日 下午15:00截止(本项目为网上报名,报名期间网上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均可报名)


七、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流标处理。


(六)意向竞租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至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七)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请链接(http://ggzyjy.qxn.gov.cn/qxntpbidder/login.aspx)意向竞买人首次注册选择用户类型为产权竞买人(针对公司)或者自然人(个人)。


2.以企事业身份竞买的需完善诚信库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可自行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核验通过后即可报名,无需到现场办理。


(八)报名时需要缴纳竞标保证金,云南街25号房屋及门面保证金20,000.00元,老城街文昌园原种子公8号门面保证金5,000.00元,向阳路27号原农业局4-5号门面保证金15,000.00元,向阳路27号原农业局6号门面保证金6,000.00元,向阳路27号原农业局7号门面保证金5,000.00元,观音路64号门面保证金1,500.0元0,延安路65号原农办技术培训中心门面保证金5,000.00元.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1年03月3日上午09:00至2021年03月17日下午15:00截止。投标保证金尽量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个人账户或基本账户转入,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2881010001201100053646


汇入行行号:314707092889(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建议投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


八、交易时间:2021年03月17日 下午午:15时00分


交易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九、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第一年门面使用租金为竞租中标价或协议出租价,第一年租金须在拍租中标后 5 日内一次性付清给出租方,以后每年须于当年租用门面及库房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次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以后年度门面使用租金,下一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三年租赁期限满后,兴义市农业农村局重新拟定招租方案进行公开招租。


(二)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三)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原承租人参与竞标,其在最高报价下享有优先中标权。


(四)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截止后 3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兴义市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剩余年限门面及房屋使用租金须在当年门面及房屋到期时一次性付清到兴义市农业农村局指定账户。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账户名:兴义市农业农村局


账 号:3811012371000011417


(五)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租赁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 3个工作日内 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租赁门面及房屋作流标处理。


(六)未竞租成功方在交易结束后,经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计算,五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自动退还保证金。


(七)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的,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须在 3个工作日内 到我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约定条件:


(一)该门面及房屋以现状出租,我公司不对门面及房屋进行装修、整理。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门面及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门面及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门面及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门面及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用于从事娱乐、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门面及房屋设施安全完好,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承租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门面及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门面及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门面及房屋使用租金。


(七)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门面及房屋使用剩余租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中标人在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我单位支付门面及房屋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限满,返还房屋并付清相关费用经我单位验收后,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门面及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的具体约定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十一、公告发布:(http://ggzyjy.qxn.gov.cn/qxnztb/Default.aspx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十二、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黔西南州兴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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