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发票、零税率发票、免税发票,许多小伙伴,看到这几个概念常常会弄不清,那么这三者有何区别呢?
不征税发票
一、不征税发票的由来
不征税发票发展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文件明确的三种不征税发票首次出现
不征税发票是营改增后创新的开票形式,随着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的出台,创新了三类不征税发票的开具模式,不征税发票的代码为601至603,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第二阶段、发票开票系统不断追加不征税类型的发票
后续发票开票系统中不征税发票代码陆续增添项目,截止目前代码增加了604至612,不征税发具的开具模式,打破了不征税项目开收据不开发票的惯性思维,对于特定的不征税项目应按规定开具不征税发票。
二、不征税发票的具体类型与应用
不征税发票截止目前的开票系统中已拓展至12项,对于这12项不征税发票如何运用?列举以下表格:
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明细表
注意: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票的,发票税率栏显示“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零税率发票
零税率是指出口货物、劳务以及跨境应税行为实行零税率,退还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即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零税率业务包括以下几类:
1、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3、航天运输服务;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服务,如: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等;
5、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意: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0%,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税发票
免税业务是指在增值税应征范围内,但政策给予免予征税税收优惠的业务。
注意:
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显示“免税”字样或“***”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问一:如果我们公司丢失发票了,会对纳税信用评价产生影响吗?
会的。如果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会被扣减一定的分数。
我们公司之前因为办税大厅系统的问题,未能按期缴税,是否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不会的。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不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除此之外,由于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也不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
请问纳税信用除了在税务局使用以外,是不是在其他方面还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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