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牌未及时公告被出具警示函,公告称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2022年1月1日、1月15日,森特股份先后披露股东权益变动及违规增持的相关公告。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12月6日前,合计持有2575.7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8%。2021年12月6日,新华都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陈发树增持公司股票150万股,新华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到2725.72万股,占总股本的5.06%,未按规定在其持股达到5%时及时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