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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槟榔产品专项清查行动,多家商店被立案查处。


28年前,厦门就开始禁止售卖槟榔。买卖槟榔,一经发现,要被罚款。但有的商家对此不屑一顾。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不要明知故犯,在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会被从重处罚。近日,就有商家因二次违规,被罚款7300元。


通讯员 叶生明 林莉莉 刘淑娟


专项清查


查处违规案件8起 责令下架销毁槟榔235包


根据《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槟榔作为药品在医疗、药店等单位经销和患者食用的除外);违反本规定,在本市生产、销售槟榔的,由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


昨日,记者走访悦华路、华昌路几家食杂店和便利店,未发现销售槟榔。随着槟榔产业的发展,槟榔逐渐往高端方向发展,有的品牌槟榔卖到每包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商家为谋取利润,无视这一规定。


“我知道岛外有几家食杂店卖槟榔,以前会趁着办事,顺便买几包。”市民肖先生说,他是湖南人,开车困的时候,会习惯性吃一颗槟榔提神。他也知道吃槟榔有危害,有时还是忍不住购买。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注意到槟榔销售在部分区域“死灰复燃”,近期予以重点检查。连日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槟榔产品专项清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槟榔行为。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小卖部、便利店、商超等重点场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排查市场上生产、销售槟榔产品的风险隐患。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仍有部分商家顶风作案,在货架上摆放“和成天下食用槟榔”“湘潭铺子枸杞槟榔”“口味王精致槟榔”等槟榔产品进行销售,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商家进行下架销毁,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集美区已立案查处违规销售槟榔案件8起,责令下架销毁槟榔235包。


典型案例


一食杂店被罚7300元 去年6月曾被罚1000元


有商家以为,槟榔单价不高,即便被查到被罚金额也不会太高,所以铤而走险。近日,思明区一家食杂店被重罚,成为因售卖槟榔被从重处罚的典型案例。当天,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停止销售,并依法立案调查,对当事人销售槟榔的违法行为罚款7300元。


这家食杂店位于思明区岭兜西路。此前,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这家食杂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这家食杂店货架上摆放有68包待售的“张新发”牌槟榔。食杂店负责人称,这些槟榔以8元/包—30元/包不等的价格销售。


这家食杂店为何被判罚7300元?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表示,从这个案件性质来看,属于从重处罚的类型。根据《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向上门推销的人员购进槟榔并放置于其经营场所销售,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经营槟榔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在购货时未查验供货人许可证,无法提供供货人身份信息,未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上述规定。


此外,经查询案管系统,这家食杂店于2021年6月22日因违规销售槟榔被行政处罚,被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00元,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五)项的情形,“在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所以对当事人从重处罚。


槟榔是一种易上瘾的零食。


链接


槟榔被列为一级致癌物


吃槟榔者也可能被罚


槟榔是一种嚼起来非常容易上瘾的零食。为何不提倡嚼食槟榔?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主任技师骆和东说,槟榔含有大量槟榔素、生物碱,具有细胞毒性。嚼食槟榔,对口腔的刺激大,槟榔纤维也会破坏口腔黏膜。嚼食槟榔,容易成瘾,长期嚼食,容易使牙龈发炎,甚至诱发口腔癌。


厦门对槟榔的危害早有认识,并形成了具体规定。1994年3月,厦门市政府颁发《关于在本市辖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通告》,规定不得在厦门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违反者最高可罚10000元。1996年,这一通告又升格为《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监管部门的职权也进一步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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