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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税务筹划(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做好市值管理)

一桩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案,收购方、被收购方、牵线人三方竟都有人进行内幕交易!


据当时宝新能源的公告,宝新能源计划出资人民币 25.2亿元, 持有东方富海 2.1亿股,占东方富海股份比例为 42.86%。


证监会认定,宝新能源与东方富海的上述股权合作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信息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9月13日,公开于2017年2月25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2月25日。


上述账户组中买入金额最大的一个账户“华宝辉煌1012”账户从2016年11月21日才开始单向买入“宝新能源”,当时股价早已超过8元,至2017年1月3日停牌前总计买入40,239,267股,买入金额约3.51亿元。


最终,证监会对于上述主体的违法行为,均开出罚单。证监会决定:


对宝新能源子公司宝新资产时任总经理刘兴旺,没收违法所得42,340.26元,并处以84,680.52元罚款;


对东方富海时任投委会秘书处秘书长陆朝阳,没收违法所得2,077.74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对首善集团处以60万元罚款。对首善集团时任董事长吴正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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