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7时30分许,韶关乐昌交警在沙坪镇发现一辆粤FP***2车号的小型客车内人头攒动,具有超员嫌疑,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人谢某涉嫌建筑无证驾驶,并且核载为7人的车上,竟然密密麻麻挤坐着21个幼童、1个陪同人员,加上司机共实劳务载了23人,超员超过200%。随即,民警对驾驶人以及陪同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将车上的幼童用校车安全转运后,依法暂扣该辆小型客车。
经进一步调查,该车隶属沙乐昌坪镇某幼儿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以及方便代办接送幼儿园幼童,园方在明知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不具备校车资格的情况下仍当“校车”使用,并聘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谢某作为该车司机。而为了可以多载多坐幼童,还将原本车上除驾驶位外的其他座位擅公司自拆除,非法改装成了23个座位,还多放了2张小铁板凳备用。
依据相关规定,民警对非专用校车提供校车服务的,将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对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以罚款1500元,可以并公司处行政拘留15日;对驾驶小型客资质车超员资质超200代办%的,处以罚款200元、记6劳务分;对其非法改装处以乐昌罚建筑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