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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工商局举报电话(平南县工商局咨询电话)

在上周星期五的时候,相信不少路过南宁百货广场的“宣粉”都看到了咱们市工商局举行的宣传活动。


那为什么有这个活动呢?没错啦,就是因为今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作为消费者,咱们最怕的就是买东西被坑了,想必有许多“宣粉”也碰到过,买到伪劣的、有瑕疵的、过期的产品/(ㄒoㄒ)/~~



那被“坑”了咋办?


还能南县咋办,退货/赔偿呗~


不行?


那咱们就依法维权,维护咱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在3月8日的时候,咱们贵港市工商局就向广大媒体发布了贵港市2015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让咱们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吧~


1.港南区香瓜喷洒农药失收维权案


2015年8月11日,广西贵港市工商微信平台收到了港南区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徐某某、廖某某兄弟俩的投诉,称其在使用城区吴某供应给其的农药及其配方后导致80亩瓜地全部失收,要求赔偿经济损。


了解了情况后,贵港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积极组织双方人员进行调解,与农药经销商吴某讲明情况,为其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有关法律规定。最后,经过4次调解协商,吴某愿意就瓜地损失一事赔偿徐某某、廖某某兄弟俩经济损失20万元,最终,双方握手和言,并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


2.港北区某烟酒经营部销售侵犯茅台酒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去年9月18日,市民欧先生在贵港市港北区某烟酒经营部购买了14瓶53飞天茅台酒,发现口感不纯,怀疑是假酒,遂于9月21日携带剩下的11瓶酒到贵港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市工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判定毛某某被港北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封条封贴的11瓶白酒均为侵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产品。


根据欧先生的举报,2015年9月21日,贵港市港北区工商分局对该研究经营部予以了立案调查。经查明,毛某某于2015年1月23日以每瓶750元的价格购进18瓶标称为“贵州茅台5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白酒。毛某某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其销售的上述白酒合法进货来源。


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毛某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毛某某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罚款人民币4900元的行政处罚。


3.“某橱柜贵港专卖店”虚假宣传消费纠纷案


2015年10月29日,陈女士到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诉称:10月26日,她在某橱柜贵港专卖店门口看到张贴的“分期付款,0利息/最高50万,手续简单、无需抵押、审批快速、最长48期”的广告,于是进到该店选购橱柜,初步确定购买意向为16000元左右的橱柜,第二天,陈女士被店长张某某告知16000元的订单可能申请不了贷款,建议选购20000元以上电话的商品,陈女士按要求选好了橱柜的款式及制作材料,并刷卡交了10广西000元的定金,张某某给其开具了定金单据并称15天左右可以办通贷款,贷款审批下来就退还定金;10月28日张某某电话告知陈女士贷款无法获得审批,陈女士称因其资金有限必须要通过银行贷款分期付款才能购买橱柜,贷款无法审批就要求退款,该店不同意,请求工商部门帮忙维权。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诉后,通过审核陈女士提供的“某橱柜顾客初谈预算表”、定金收据单、企业信息咨询单、贷款广告宣传单等相关广西证据,认为“某橱柜贵港专卖店”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责令该橱柜店改正并平南返还了陈女士所交的10000元定金。


4.平南县某农资店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致水稻减产赔偿案


2015年11月26日,平南县丹竹镇郑女士到平南县工商局丹竹南县工商所申诉,于2015年11月15日在平南县丹竹镇某一间农资店以7元/瓶的价格购买了河南省平顶山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昕爵牌逆生5号农药50瓶,用于治水稻的稻瘟病。喷洒后稻穗出现干枯。认为这种农药是假冒伪劣产品,希望工商部门彻查,并且要求经销商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丹竹工商所工作人员马上冒雨到郑女士种植的稻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确电话认干枯失收的水稻为13.43亩。但经销商和郑女士都未留有该批次农药送检无法判定是否合格。


鉴于此种情况,工商工作人员认为已没有该批次农药进行送检,无法取证判定是农药的质量问题,可认为是“问题”农药,建议经销商应作出一定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经丹竹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沟通,促成双方和解并达成了补偿协议:由经销商按1000元/亩的补偿款一次性补偿给郑女士13430元。投诉方郑女士对我们工商工作人员的及时调查、调解非常满意。案结。


5.平南县某超市误将消费者当小偷,消费者获精神损失赔偿案


平南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赵先生投诉,称其被超市工作人员当成小偷,这是对他的侮辱和诽谤,且工作人员没有赔礼道歉。经理表示会调查处理,但一直没有回音。于是赵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该超市赔礼道歉,并赔偿工商局精神损失费。


平南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工商局投诉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赵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平南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遂联系该超市的经理与赵先举报生,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由超市经理对赵先生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元。


6.桂平市某消费者网上预订客房未能如期入住消费纠纷案


桂平市工商局12315中心于2015年2月22日晚接到孙先生电话投诉:他当天在网上预订了桂平辖区某大酒店两间标准客房,每间110元,但是到达宾馆时,服务员告知已经没有空房,不能入住。因此孙先生打电话寻求帮助。


桂平市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消费者和该酒店双方了解情况,认为消费者对预订流程了解不足,预定后没有及时与酒店方沟通落实预订,酒店就没有为孙先生预留房间。建议孙先生在网上进行退订,并帮助孙先生联系入住了另外一家酒店。案结。


7.覃塘区大岭举报留守儿童未经监护人许可私自购买手机获退款案


9月24日,家住大岭乡古平村的宁奶奶走进贵港市覃塘区大岭工商所,她告诉工商人员:1个月前,她发现家里的2000多块钱不见了,经询问同村村民和学校的老师,发现自己10岁多的孙子偷偷地拿了她的钱在镇上购买了两款手机,其中一部已经摔坏,另一部则出现了少许划痕。当宁奶奶拿着其中一部尚好的手机前去退还时,商家告诉她手机售出后不能退款。于是,她找到了工商部门,并希望工商所能帮她退还部分手机款。


接到投诉后,大岭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商家,商家同意在次日接受调解。9月25日,在大岭工商所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工商人员的普法教育,手机销售商愿意赔偿折旧后的手机款700元给宁奶奶,收到退还手机款的宁奶奶对工商部门的帮助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8.港北区照相馆误将照片邮寄他人赔偿案


2015年8月4日,消费者杨女士打来投诉电话,称其于2015年6月初在贵港市港北区某照相馆照相因工作失误将她的相片寄给了别人,平南然后也没按原来商定好的数量给其相片(含电子版)。事后其与该店协商赔偿事宜,一直协商不下来,请工商部门帮维权。


经向该店负责人汤某了解,消费者杨女士所说属实。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我局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店方履行当初和杨女士的约定,即交付约定好数量的相片(含电子版)给杨女士,另外还全额退还杨女士的照相费用648元作为赔偿。


9.港北区购买家具订金退还案


2015年4月2日,消费者李先生打来投诉电话,称其于2015年3月25日在贵港市某家具广场订购了一套衣柜,总价6771元,当天便交了订金1000元咨询电话。近期由于其父亲突发疾病住院,花销极大,已无经济能力购买全部订单商品,希望商家能退还订金1000元。经其与商家交涉,商家不同意。故向工商部门投诉,希望工商部门帮助维权,要求咨询电话商家给予退回1000元订金。


港北区工商分局接到该投诉后便派出执法人员到某家私城(位于该家具广场内)了解情况。经了解详细情况后,港北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李先生再交纳800元购买那组特价衣柜(1800元),另外两组非特价衣柜由经营者退回厂家。


10. 港北区网购净水器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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