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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商网监分局(盐城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者案


关于网络市场监测及定向监测工作,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也取得了很多的经验,但是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各地还存在网监着不同认识,具体到做法上也存在很多不同。如何进行有效的网络市场监测?监测过盐城程中可能会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应对更有效?盐城市工商局通过长期的工商实践和探索,给出了自己的分局答案。本刊将盐城的经验做法刊出,希望能给各地的相关工作带来启发,同时也欢迎大家来稿,提供见解,参与交流。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要求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近年来,原国家工商总局在工作部署中提出要“强化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将其列为网监专项行动重要内容。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已然成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评估网络市场风险、开展网络市场监管、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手段。


盐城网络定向监测工作实践


2015年,盐城市工商局借鉴实体广告监测模式,提出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定义,创设“三管理局项监测”机工商制 :常规监测“定主体”、专项监测“定行为”、集中监测“定时段”,确立定向监测为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督检查的基本工作方法。建立市级“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电子取证调查室”,依托“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辅以自行研制的“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系统”“电子数据取证助手”等软件开展监测监管,逐步实现对主体在 PC 端、移动端上经营情况的立体化监测。截至2018年8月,已组织实施网上监测22次,监测网站1321个次、网店1515个次、公众号269个次、商品信息监督管理4404个次,梳理问题主体1263个次,通过行政建议、提示警示、约谈座谈、责令改正、立案查处监督管理等途径分类处置,指导全市通过监测途径查办网络违法案件23件。


随着监测方式的健全、监测载体的完善,这项工作正不断演化成支撑全市网络市场监管的综合性履职载体,具体作用体现在 :一是实时掌握网络市场发展动态,为监管人员提供第一手、可利用的工作数据,发散作为主体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的数据支撑。二是了解本地网络经营主体网站网店广告发布量、商品交易情况、消费者评价等内容,以及在 PC 端、移动端及社交平台上的多维经营情况,为建立本地重点网络主体库、设置特定关注对象提供依据。三是及时发现网络市场风险点,查处规范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冒用注册商标、刷单炒信等突出问题。四是借助定向监测可直接向基层提供可操作性的监测监管步骤流程、标准规范,为解决基层普遍存在的“做什么、怎么做市场、用什么分局做”等问题,发挥工具性作用。


当前开展定向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践,我们切身感受到,要充分发挥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效能,当前还面临诸多法律、技术、信息、成本和认识滞后性等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规范化方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中指出,要“整合抽查抽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近年来抽查抽检、整治违法失信、处理投诉举报等,均已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唯独定向监测工作仍缺乏顶层设计,系统内外对监测工作性质的看法还不一致,导致基层工作存在困难。


第二,指导性方面。目前不少省份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倾向于选择全部或部分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第三方机构在数据技术方面具有优势,近年来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从监测报告看,其主要从商业化、行业化视角进行数据分析,与市场监管履职行为相关的数据信息量明显不足,监测数据后续指导性不强。


第三,客观性方面。目前缺乏自上而下统一的监测工作平台,实施环节中各地“自行其是”,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如目前监测对象的选择受制于数据员对主体数据的维监督护程度,主体数据库的全面、准确、细分程度 ;监测手段还比较初级,需人工操作衔接各环节,来关联碎片化信息 ;监测成效受制于监测员专业认知能力,有的监测员认为在工作定位不明确的情况下,主动监测就是增加履职风险 ;受机构改革影响,监测人员频繁变动,缺乏长期实践和磨炼,监测水平低层次徘徊。


第四,处置力方面。目前对监测发现问题的处置力还不高,包括线索成案率不高市场,存在个别主体违法行为被处置后,反复出现类似行为或换个载体再次出现的情况。影响处置力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监测人员知识储备较为单一,对一些问题“过眼不识”;二是缺乏适于基层使用的取证工具,比如采用截图固定证据后,若相关商品下架或页面不存在,难以核查处理, “屏幕录像”等方法操作较为复杂,出证费用较高 ;三是分流处置渠道不够顺畅,分流核实中往往多层级多环节流转,难以实时掌握处置情况 ;四是对违法事实明显的行为,简单以行政指导代替立案查处,违网站法成本低导致问题反复出现。


对策与建议


从当前市场监管总局网监机构设置、职责要求和各地实践来看,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需要规范高效开展,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统一认识,厘清争议的几个关系。


结合网络市场监管实践和机构改革新形势要求,笔者试着对目前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开展中存在争议的几个关系进行梳理。


首先“双随机抽查”是在开展市场监管中建立和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网络经营主体双随机抽查也应是其中重要的部分。其次,“大数据监测”是从海量、分散、实时变化的市场数据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而对当前状况进行态势推演、综合研判,“双随机抽查”和“大数据监测”相互补充,是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重要工作方式。再次,“网络市场在线监测”“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是“大数据监测”的重要组成,管理局其中“网络市场在线监督监测”可成为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向线上延伸,落实一体化监管的基本工作方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可成为机构改革后网监机构专业化开展网络市场监管的基本工作方法,确保网监机构对主体、行业、领域、市场的精准化、靶向式监测监管。


第二,加快法律规制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几个支撑。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尽快在较高层级法律法规中明确监测工作法律依据,划分各层级工作职责,形成流程标准和配套文书。二是加快监测平台建设,健全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网监工作平台,形成监测、预警、调度、处置一体化的智能监测网络。统筹梳理工商、食药等网监相关业务法律法规中对应的违法表现,方便监测人员选择识别。实现“一键式”在线电子数据取证固证,能够实时出具有效的电子证据,且出证费用合理。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线索能够快速流转,并实时掌握处置情况。三是加强网监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支撑。系统研发中应寻求第三方技术合作,具体监测时则应由网监人员实施,自上而下系统进行理论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加强研究攻关,及时发现新型违法违规行为苗头,集思广益定向突破。


第三,善于借力聚力,抓住几个重点精准发力。


一是盐城借助协作机制开展重点监测。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运行,针对特定领域、特定时段、特定问题,实行多部门(专业机构)联合协同监测模式。二是借力专项行动实施重点打击,锁定重点区域、行业和范围,实现落地查处和精准打击。三是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平台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配合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借助专家学者、媒体舆论和社会公众力量,形成网络市场综合网站监管体系。


本文由江苏省盐城市工商局网监分局 陈桂堂 杨艳供稿,原文刊发于《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2018年第19期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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