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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不符合项整改报告(内审不符合项整改报告行政部)

******有限公司


审计整改报告书(管理建议书)


通过本次审计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制度制定程序方面部分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况,在公司内部制度执行方面部分存在未一贯执行问题,在财务收支方面存在个别不规范行为。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


一、组织架构方面


(1)重新梳理公司组织架构的设计、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各层级详细职责范围参见后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相关内容。


(2)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3)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不相容职务包括: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


二、资金活动方面


(1)加强对资金的会计系统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


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


(2)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


三、采购业务方面


(1)采购业务应当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除小额零星物资或服务外,不得安排同一机构办理采购业务全过程。


(2)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


(3)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确定检验方式,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4)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审核人的责任和权力,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在付款过程中,严格审查采购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发现虚假发票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处理。


(5)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定期进行追踪核查,综合分析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情况,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及时采取措施


四、固定资产方面


(1)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


(2)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进行全面清查。对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


五、销售业务方面


(1)加强对销售、服务、收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详细记录销售客户、销售合同、销售通知、发运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收回等情况,确保会计记录、销售记录与服务记录核对一致。


(2)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


(3)加强应收款项坏账的管理。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进行处理。


六、财务处理方面


(1)依据相应会计准则制度,规范账务处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涉及专款收入进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指定用途使用资金。


(2)加强税费核算工作,及时转结收入,确认相应税费,足额核算个税税基,防范涉税风险,避免少算漏算现象发生。


(3)财务报告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


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1. 一般规定


(1)报销费用的核算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按审核程序请相关人员、领导签字。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2)审核程序


经办人签名→→ 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总监审核签字→→ 财务人员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经办人报销


(3)费用报销单的填写要求


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报销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大小写)、用途等。经办人报销领款时,需在粘贴单右下角签名。


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


一张报销单上。


因特殊原因发票未到需要付款的,填写《借款条》,并详细说明原因。按上述(2)审核程序签字报销。


(4)粘贴单的填制要求


粘贴单是原始单据的载体,各种原始发票或单据必须整齐地粘在《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描述此次报销的内容。整理好的《粘贴单》金额、用途、项目必须和《费用报销单》上所填列的内容一致。然后才可按上述(2)程序进行签字确认。


(5)水电等动力燃料方面的规定


水、电、燃气费、房租等在记帐凭证和帐本上详细注明所交期间,并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归集核算。


(6)承租房屋和出租房屋的规定


承租的房租费用和出租的房租收入在收到或付出款项时要及时更新一次表格,并及时入账处理。要注明付出期间和收取期间,以便于统计和管理。


(7)“办公用品”单据的规定


报销项目为办公用品的,除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外,后面必须附购买清单;报销项目为会议用品的,除开具会务用品、会务费发票外,还应附上会议纪要和会议邀请函。


(8)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暂定每周二、周四为财务报销日。


(9)特殊情况的规定


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付款的,5千元以下(含5千元)可由副总经理签字支付,事后再由总经理补签。5千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方能支付,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要电话请示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付款。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业务招待费主要是用于公司为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接待外单位人员用餐费、住宿费、馈赠礼品等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沟通、改善、促进公司与各有关单位的正常交往关系,遵循“礼尚往来、合理节约”的原则。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审批


1.客户到公司所在地拜访所发生的宴请、住宿等招待,原则上应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如宴请、住宿发生在公司所在地区,招待人员可自行选择合适的用餐地点和住宿宾馆。


2.因业务需要宴请接待外单位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向分管总监提出书面申请(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申请后补书面申请),分管总监同意后方可宴请。接待人员可根据来访客人的单位、职务、与公司业务的紧密程度等方面掌握接待标准,并在《公务接待申请表》中详细填写。填写完整的《公务接待申请表》由财务暂时保存,月底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3. 业务招待需控制陪餐人数。来客5人以下(含5人),陪餐人数控制原则为3人以内;来客5人以上,陪餐人数控制原则为来客人数的1/2以内。如果需陪同重要客户、合作伙伴及政府部门领导,可不受上述人数规定限制。


业务招待费使用的监督


1. 业务招待费报销时一般需在报销发票背面注明招待事由、招待对象、陪同人员等要素。如果不适合书面注明的,部门负责人可在报销发票背面以签字替代。


2.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设立台帐进行管理,并定期将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成表向总经理进行汇报,将不定期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把检查结果向总经理进行汇报。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主要用于为开展业务和公务活动而发生的市内、外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相关费用。


出差审批


1.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申请,填写《出差申请表》,所在部门分管总监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1)主管以上员工(含主管)出差,需经所在部门分管总监批准。


(2)员工出差天数由所在部门的分管总监决定。


2. 出差应讲求办事效率,出差天数不得超过批准天数,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者,必须报相关部门总监批准。


3.员工出差回程后应详细填写《出差申请表》,财务人员依据出差申请表标注的出差天数计算出差补助金额,填写好的出差申请表由财务留存,月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4. 出差行程因故临时改变的,应先向分管总监申请批准,出差返回后补签实际行程单。


5.员工出差顺道或绕道游览、探亲访友者的,绕道差旅费用不予报销,游览、探亲访友所用时间按请假处理。


6. 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公司已交纳会务费,且会务费中包含食宿费用的,不再报销相应费用,出差补助减半发放。


7. 驻外人员回公司开会或培训(年会、新员工培训除外),食宿由公司安排,出差补助减半发放。


8. 驻外新员工回总部培训及驻外员工去异地参加年会的,食宿交通由公司安排,无出差补助。


9.会议型出差的报销规定


(1)会议型出差的定义


由总经理、政府领导参与的由市地或县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的。


(2)会议型出差的报销依据及标准


报销人凭取得的相关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予以实报实销,并写明相关情况。


出差交通工具、住宿的定购


1. 交通工具


(1)员工出行应以安全、便利、快捷为原则,兼顾经济实用,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


(2)无特殊原因,员工出差的火车票、机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定购,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其他交通工具车票可由员工自行订购,也可交由综合管理部订购,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2.住宿


(1)出差地为公司驻外机构所在地,无特殊原因应入住综合管理部指定的协议酒店标准房。


(2)出差地非总部、公司驻外机构所在地,无特殊原因应首选经济型商务酒店(如:汉庭、如家、锦江之星、速8等)。


3. 紧急情况下,员工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可按相关标准自行定购机票或住宿。


借款及报销


1. 员工出差前如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条》,由相关负责人批准后至财务部领取现金,借款总额不得高于预估的出差总费用。 预借款由总经理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并事后由总经理补签。


2. 借款不高于人民币3,000元的,可选择领用现金或划转工资卡;借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一律划转到员工工资卡内。若员工因所借备用金不足,需在外地银行取款的,取款手续费可据实报销。


3. 员工出差返回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填好差旅费报销单并办理完报销手续,超过15个工作日不办理报销手续且无合理解释者,全部借款从所借员工的工资中暂扣,报销时出差补助减半发放。无借款者报销时出差补助减半发放。


4. 若差旅费中包含住宿费用,一般应提供住宿宾馆消费清单。清单中若有除住宿和早餐外,其他消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5. 公司已统一办理员工意外险者,不再报销交通意外保险费。


6.报销需凭有效票据,特殊原因没有票据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后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销。


国内(不含港澳台)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补助


每日各类费用报销限额标准(国内,不含港澳台)


类别


职级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普通地区




住宿费


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


¥400


¥300


¥200


部门经理


¥350


¥240


¥150


其他人员


¥300


¥200


¥150


1.地区


(1)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


(2)二类地区:各省会城市、天津、重庆、宁波、青岛、苏州、温州、大连、厦门。


(3)普通地区:除一类、二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2. 住宿


(1)住宿费用在限额标准内的,按发票据实报销;超出住宿限额部分,应书面说明合理原因,并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2)同性别两人出差住宿费按一人标准核定,三人出差住宿费按两人标准核定,以此类推。级别不同人员同宿,按高级别人员标准核定。


3. 交通


(1)公司所有人员均不得乘坐飞机头等舱,特殊情况下如需乘坐飞机头等舱,需总经理批准。


(2)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或自晚8点至次日晨7点之间连续乘车4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市内交通费在限额标准内按实报销;费用超过标准部分的,应书面说明合理原因,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单笔超过30元的出租车发票报销时应注明往返地。


4. 出差天数


(1)出差天数是指从离开所在地至返回所在地时止的一段时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以其准点启程出发和返回抵达的时间为准。驾车出差以实际离开和抵达时间为准。


(2)离开所在地时间在中午12时以前的,该日补贴按一天计算;在中午12时以后的,按半天计算。


(3)抵达所在地时间在中午12时以前的,该日补贴按半天计算;在中午12时以后的,按一天计算。


5. 出差补助


(1)出差补助含通讯补贴,若在标准范围内的住宿费中包含了早餐费用以及作为陪同人员参加了商务宴请,出差补助中相应的三餐补助也不予扣除。


每日各类费用报销限额标准(国内,不含港澳台)


类别


职级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普通地区




出差补助


总经理


¥200


¥140


¥120


副总/总监


¥180


¥120


¥100


部门经理


¥150


¥100


¥80


其他人员


¥120


¥80


¥60


(2)出差或在途不足一天,出差补助减半发放。


(3)若出差返程到达时间超过21点的,增加半天出差补助。


(4)若出差在菏泽市区含(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属于公出不算为出差,不给予发放出差补助。


6. 国内展会


(1)参加国内展会时,由参展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费用支付与报销。


(2)展会期间住宿费用、市内交通费和三餐费用均实报实销。


(3)展会期间三餐实际费用低于出差补助标准的部分,作为补助发放。


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补助


“海外”地区是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地区,如欧洲、南北美洲、中东地区、澳洲、东南亚地区、东亚地区等。


“港澳台”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香港、澳门、台湾。


1.以上地区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及当地交通费均实报实销,具体金额按取得的当地合法票据为准。


2. 境外展会


(1)境外参展时,若公司缴纳的展会费用中未包括参展人员在展会期间的三餐及市内交通费用的,所发生的前述费用实报实销,具体金额以当地所取得的合法票据为准。


(2)参展期间,由展览公司或第三方所发放给出差人员的交通、参展或任何形式的现金补助费,应在报销时如数上交公司。


(3)除参展机构安排交通和住宿外,公司自行组织前往的展会,住宿的酒店由营销中心负责安排确定,国外参展在境内发生的差旅费也先由营销中心确定后再交参展人员所属分管副总审批。


3. 出差补助按在境外落地后的天数核发,飞行途中及在国内均按国内出差标准核发。


4. 报销时,外币以报销当日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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