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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补贴(厦门人才补贴政策2021)


近年来,厦门持续发力升级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柔性引才、留才。图为上月底,首批清华大学厦门博士团在厦开团。


1.提高补贴


针对来厦就业的毕业生,厦门提高补贴力度。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进行发放。


据悉,厦门市于2017年起在全国率先出台针对毕业生群体的补贴政策,此前施行的补贴标准为给予新引进落户的符合条件的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3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生2万元、留厦稳定就业的本地高校本科生1万元。目前厦门市已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近1.5万人超4.5亿元。


2.配偶安置


厦门加大对人才配偶安置的解决力度,新举措提出,针对新引进到厦门市有关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厦门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随迁安置由厦门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优化的政策加大了人才配偶安置的解决力度,扩大了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都涵盖在内,且明确了随迁配偶的安置岗类型可参照原工作性质统筹安排。


3.子女入学


在协助解决人才子女入学方面,符合要求的厦门市A 、A、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厦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4.人才安居


高层次人才可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5年且在厦工作满5年后,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给人才,人才住房满10年后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费用。


据悉,按照厦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21年后,政府可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赠送给人才。本次政策优化后,将年限由21年缩短至10年,大大缩短了政府拥有产权赠予人才的年限,体现了厦门市委、市政府引才留才的满满诚意。


厦门始终高度重视人才住房问题,用人才住房政策发挥引才留才的杠杆作用。目前,厦门市已经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群体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住房保障体系,包括为新就业毕业生、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骨干人才住房需求,为“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单独批次切块配售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等。


2020年厦门全市推出高层次人才住房房源300套,配售骨干人才保障性商品房265套,安排“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地铁社区房源4000套。2021年,厦门全市计划分批推出保障性租赁房、市级公共租赁房和多批次的人才住房及其他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等约8000套(间)。


厦门市委人才办透露,近期,厦门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更优惠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计划出台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举措,未来将推出人才“五折租房”等更多优惠政策,让更多人才能够安心在厦工作生活。


5.个税奖励


针对在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个人所得税满足相关条件的,厦门将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50%,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补贴75%,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补贴100%。补贴期限为5年。


此次新举措让个税奖励的受惠面从主要针对厦门的总部经济高管拓展至厦门市企事业单位所有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覆盖面更广。


6.医疗保健


在医疗保健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分级享受医疗保健待遇:A 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A类高层次人才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B类高层次人才和符合现行三级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享受三级医疗保健待遇,其他未纳入保健对象范围的C类人才可享受目录内自付诊疗费用按三级保健对象报销待遇。


优化的政策不仅提高了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的医疗保健待遇标准,还将可纳入医疗保健优惠体系的对象拓展到了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并在厦全职在岗工作的所有A 、A、B、C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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