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知识产权的客体保护(知识产权的客体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各位看客老爷以及小伙伴们,前一个系列的文章让你们能更加轻松的理解专利法,现在这个系列就是让你利用闲暇之余来读懂审查指南以及专利法的重点。




专利保护客体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保护是产品,而发明保护的是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和发明之间的产品定义是一样的。


我们看一下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首先


A:一切方法都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B:非技术方案都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比如:图案、标识、文字等等。


产品形状


产品的定义:客体在工业上能生产的,具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也就是说对产品形状的改造、构造的改造都可以作为实用客体新型的保护客体制度。


C:形状不确定的物体,不能作为保护客体,比如:


(1)自然形成的形状对作的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不行。


如:保护植物自然生长的形状、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都不可以。


(2)摆放堆积产生的形状,不行。


如:几个茶杯摆在一起方便别人拿取。


(3)气态、液态、颗粒等物质的形状不能作为形状特征,对但是这些物质可以包含在产品的某个结构中受其限制,这样就可以。


如:水银不行,但是含水银的温度计可的以,氮气不行,但是含氮气的轮胎就可以。


(4)可以在某种情况下具有确定的形状,这样的可以。


如:低温下的冰杯、降落伞等




产品构造


D:不是产品构造的,也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1)机械构造、线路构造是可以的。


机械构造:零部影响件的相对位置关系;


线路构造:元器件之间确定的连接关系;


(2)复合层是可以的。知识产权


氧化层、渗碳层、符合木地板等。


(3)物质的成分、结构不是产品构造。


分子结构、金相结构,这些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4)材料本身保护的改进也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比如:传送带的橡胶是由聚乙烯、芳香烃化合物组成。




不要沾影响上这些


我们知道,专利是否授权绝大多数是看你写出来的怎么样。


所以对于产品的形状,要么一开始就错,一开始写的形状就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制度,基本上不会在写的过程中出现保护知识产权客体错误的问题。


但是产品的构造就容易出现问题,千万不要将与上述构造有关的句子和词语出现在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中,出现了就不授权。


有人说我就写错了一句话、一个词语应该不碍事,错错错,写上了就GG。


比如:一个塑料杯,你写塑料杯的形状、结构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为了向审查员凸显知识储备,随手写了一句,塑料杯的杯身材料包括聚乙烯、聚氯乙烯。(又或者随手写了一句,塑料杯是由高温冲压制成)。


以为很牛、以为增加授权率,实际上在实用新型中出现这样的字眼就已经违反了审查指南,直接打回原形。


非你既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