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力争农业到“十四五”期末,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和财务会计、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和运营管理规范运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指导服的务体系等五项管理服务制度更经营范围加健全;新农业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稳粮扩油、参与乡经营范围村建设的、带头人素质和合作社办公司等五方面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运营管理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创建、试点示范等三项指导服务机制全面建立。
据介绍,县级及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0万家,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入库辅导员超过3万名,创建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通知》指出,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服务公司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扩大对接合作范围。鼓励各地引入信贷、保险、科技、物流、网络零售、农服务公司产品加工等各类优质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的服务和产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进经营主体数据资源共享,鼓励企业把试验示范园区、产业技术推广中心、直采供应基地等建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社企对接服务下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