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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备案(广东工商管理局官方网站)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等16部门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暨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的通告》,将从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省全面广东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工商管理工商一口办理”。


关于无需补充填报信息的涉企证照事项。公章刻制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官方网站存登记在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企业设立后即同步完成备案和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粮油仓储、物业服务、出版物出租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涉及保安服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分支机构,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须按规范的经营范围表述填报相关经营项目,无需补充填报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备案事项。其中,涉及保安服务的分支机构备案,在备案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当地公安机管理局关提交有关备案材料。各地公安机关核实备案信息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备案事项。


6月30日起,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填报相关备案信息的方式。管理局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工商登记窗口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http://bsxt广东省.gdbs.go广东省v.cn/apprUnionApply)进行填报备案。通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http://qcdz.gdgs.gov.cn/)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在系统中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及提示信息选择填报“多证合一”备案信息。


改革工商管理前,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工商,无需重新广东申办“多证合一”登记,由相关部门将登记、备案结果汇总后批量反馈给省工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申请人在设立、变更登记阶段未按照“多证合一”工商局要求同步备案的事项,或者被整合的证照事项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官方网站时到工商局相关部门另行办理备案或更新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收到相关部门的反馈后进行证照事项的公示。


【通讯员】粵工商


【校对】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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