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所持有的证照每年需要提交年度报告:
营业执照:
- 涉及商事主体:凡于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包括外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 滚动年报: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简称为“滚动年报时间”)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该自然年度设立登记的商事主体,自下一自然年度起报送年度报的告;
- 本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次年必须提交年度报告;例子如下:
(1)成立时间: 2010年6月5日 年报截止日:2020年8月5日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日 年报截止日:2021年1月2日
(3)成立时间: 2019年1月1日 年报截止日:2020年3月1日
(4)成立时间: 2019年1月3日 年报截止日:2020年3月3日什么时候
(5)成立时间: 2019年2月5日 年报截止日:2020年4月5日
外商投资企业不实施滚动年报,报送期限:每年6月30日(含)前。
登记证:
- 涉及商事主体:外国企业驻深代表处;
- 报送期限: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代表机构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外汇登记备案:
- 涉及商事主体:所有在外管局登记备案的商事主体;
- 报送期限:每年6月30日(含)前。
中华人民5月份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 涉及商事主体:所有办理过《注册登记证书》的商事主体,或归属海关管营业执照理企业;
- 报送期限:每年6月30日(含)前。
其他
1、 就业证:
1) 涉及主体:所有在华工作的境外(包括港澳台同胞)人士;
2) 新办:来华工作即刻年审需要办理;
3) 延期:以就业证登记有效期为准。
2、 居留许可签证
1) 涉及主体:所有在华工作的境外人士,港澳台同胞已有出入境证件的可不用办理;
2) 新办办理:来华工作前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须回国办理职业签证手续;
3) 延期:以就业证登记时限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