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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财会审计代办公司哪个好(临沂的审计公司有哪些)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发出书面会议公司有通知,并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李华强、李葛卫、齐大宏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表决事项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临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米旭明、齐大宏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米旭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大宏)》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对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45,800,000.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3,726,211.70元的30.14%,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沂》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立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林立,因此各位董事在对本议案进公司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林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文瑾、李华强、李葛卫、齐大宏、米旭明进行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8.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公司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关于确定公司自营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


(1)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的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


10. 《公司2021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合规报告》及其附件《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关于合规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公司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 《公司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需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若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未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会议非表决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以及《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关于2021好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汇报说明。


《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和《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做汇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伟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4.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公司2021年年度合规报告》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合规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予以确认。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3财会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公司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11.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13.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本项说明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做汇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利润分财会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4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代办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毕马威华振(2022)审字第2203666号】,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726,211.70 元,基本每股收益0.1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108,899,567.59元后,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74,826,644.11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对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哪个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关联人包括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及其相关方,以及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为关联方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林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立业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2021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商品交易


(2)劳务交易


(3)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4)支付利息


2.2021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便于公司业务开展,公司购买了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位审计于广东省江门市的一处房产,交易金额为476,121.00元,为偶发性关联交易。该交易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公司与该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与立业集团及相关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办公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C座3501


法定代表人:林立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29539C


经营范围:投资电力行哪些业和高科技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房地产经纪。


注册资本:100亿元


2.关联关系


立业集团持有公司64.46%的股份,为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立业集团下属单位,为立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立业集团的下属单位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立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2021年9月30日,立业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7,723,585.53万元,所有者权益5,143,613.5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651,870.49万元,净利润56,654.89万元。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代办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2.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3.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哪个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哪些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上述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审计相关程序,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以上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审计工作经验,自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营业执照:91110000599649382G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截至2022年3月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逾661人,注册会计师逾1300人,其东城区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年报审计的上市公司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业等。2021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家数为15家。此外,毕马威拥有为全部排名前15大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或咨询服务的经验,境外上市的国内证券公司中,由毕马威担任申报会计师客户的数量占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分所未因执业质量或职业道德受到政府机关给予的任何行政处罚。


毕马威华振被公认为是职业操守和声誉最佳的会计师事务所,这源于其对质量孜孜不倦的追求。毕马威一贯秉承“质量第一”的业务发展原则,在承接项目之前就对企业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在项目进程中亦保持完善的质量控制及对风险评估的持续更新。近三年内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熟悉金融法规、证券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及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具有审计证券行业金融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1)拟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钟鸣简介


现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钟鸣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吴钟鸣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无兼职。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海良简介


现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程海良先生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程海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无兼职。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京京简介


现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京京女士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虞京京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无兼职。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因公司2022年将新增一家子公司审计工作,审计服务费预计会在2021年度的基础上有所增长,鉴于子公司审计工作量暂不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合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提请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内容。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毕马威华振执业证照及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0


华林证好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总部以及下属分支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信用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以及自营业务等,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2021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5亿元,实现营业利润5.1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亿元。除权益类自营业务出现波动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表现良好,保持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科技金融战略,信息技术支出约3.4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93.98%。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信用与经纪业务作为公司战略转型主要抓手,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86亿元,较2020年增长33.43%,创历史新高。其中,经纪业务、两融业务等收入增速均领先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数同比增长26.45%,其中线上新增客户占比达81.97%。


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发挥差异化品牌优势,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增长61.57%,实现营业利润1.2亿元,同比增长110.28%。报告期内完成4个IPO项目和2个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总承销金额34.21亿元。


资产管理业务积极落实“资管新规”要求,压通道降风险促转型,持续加强核心投研能力,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29亿元。


自营业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权益类自营业务投资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020年公司自营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3.44亿元,2021年受二级市场行情分化影响,公司自营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0.70亿元。公司已收缩短期权益类自营投资业务,未来将专注长期价值投资。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子公司华林资本开展的私募股权投资东城区基金业务、华林创新开展的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4.6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对“22华林01”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本公司AA 级主体信用等级和AA 级债项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2)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3)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 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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