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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补助标准2021,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标准2021



赔偿项目


计算公式


医药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护理费


护理人员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私营出差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雇佣护工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护理期限:1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住院伙食补助费


  1.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杭州地区标准为每天100元。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非私补助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确定)


2020年4月1日起杭州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再区分全体与农村标准,按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21年9月8日之后浙江省发生的交通事故统一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①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标准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②;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2020年4月1日起杭州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再区分全体与农村标准,按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21年9月8日之后浙江省发生的交通事故统一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2021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020年4月1日起杭州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再区分全体与农村标准,按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2021年9月8日之后浙江省发生的交通事故统一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④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居民(或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


注:常见残疾赔偿系数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2020年浙江省各项居民收支和浙江省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不包含宁波市)


一、2020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事业单位可支配收入:52397元


二、2020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295元


三、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645元


四、2020年浙江省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521元


五、2020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99元


六、2020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197元


2020年宁波市各项居民收支标准


一、2020年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08元


二、2020年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87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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