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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苏州注册公司流程和步骤)

【时政专稿】


《办法》所称的总部企业是指苏州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符合苏州市产业发展政策,以投资或者授权管理形式,苏州履行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财务结算、集中销售、研发、供应链配条件置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境内A股上市公司,且上年度平均市值不低于100亿元;


☆国家和中央步骤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需要(集团)第二总部或区域性总部,且上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5000万元以上;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成立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以及经认可的国外权威机构公布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在本市设立的总部或者区域性总部,且上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条件5000万元以上。


未符合成立上述规定公司的企业,可以按以下分类申请总部企业的认定:


☆和规模型总部


1.农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上。


2.制造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总额8000万元以上。


3.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企业上年度营业和收入20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总额5000万元以上;其它服务业企业(除房地产企业外)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总额3000什么万流程元以上。


4.建筑业:苏州上年度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总额1亿元以上。


☆创新型步骤总部


1.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上年度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总额3000万注册公司需要元以上。


2.信息技术、科技研发、商务服务、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体育健康、文化创意服务业:上年流程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在我市纳税总额2000万元以上。


☆新注册设立或什么者新引进总部


☆金融业总部企业的奖励和认定政策按照《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司苏府〔2021〕53号)执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奖励和认定政策注册公司按照《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苏州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苏府办〔2021〕149号)执行。


☆其他对苏州市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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