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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年终奖扣税(年终奖所得税)

近日,陕西省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所得税费基年终奖数


01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所得税0周岁,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02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03


补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城陕西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补缴扣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年终奖养老保险待遇。


04


60周岁扣税当年,城乡居民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也可以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具体由各统陕西筹地区结合实际确定。60周岁当年缴费(不含补缴费)的,缴费时间迟于到龄月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到龄次月起发放;领取待遇后,参保人员不能再继续缴费。


05


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养老待遇从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次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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