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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事主体报送时间(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


在年报制度发挥作用的同时间时,各部门年报也存在口径主体不一深圳致、数据不共享、监管不协同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深圳推进“多报合一”改革,一次申报、数据共享。商事主体商事通过深圳市电子商事税务局报送所深圳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体后,税务部门根据商报送事时间主体授权将与商事主体年报相关的数据共享给市场登记注册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接收到相关数据后对商事主体“多报合一”年报申报结果予以认系统可,商事主体不需另行向市场监管系统部门报送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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