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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特大电信诈骗案公开宣判在涟源落下帷幕。


图为抓捕现场。


红网时刻通讯员 李南新 廖鹤松 张敏 娄底报道


从2016年7月9日,涟源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到公开宣判落下帷幕,“7.11””特大电信诈骗案历时两年多,是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电信诈骗集团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达150余人,涉及湖南、贵州、云南、四川、广西、湖北、河南等多个省份。受害群众多达2万余名,遍布云、贵、川及湖南等偏僻、经济欠发达地区,诈骗既遂金额一千余万元,未遂金额二千九百余万元。


两年来,“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仅案件材料就有四百余本,厚厚的案卷背后既有公安民警攻坚克难贸易的忙碌身影,也有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不香港懈努力,该案的成功侦破、诉讼、判决,有力的震慑了犯罪,保护了群众的根本权益,维护了法治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可以说,“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件的破获,是涟源市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重大成果。


案发:一个举报牵出重大案情


2016年7月9日,涟源市公安局蓝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华峰公司涉嫌诈骗。蓝田派出所民警在出警晟后,第一时间将线索上报至涟源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马对嫌疑公司展开秘密调查,迅速掌握了其从事电信诈骗的方法和手段。原来,该公司冒充4G服务中心,以中奖免费获得一台苹果6手机为幌子,要求受害人支付699元或799元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受害人获得的手机是一台伪劣手机,甚至就是一个手机模型,根本无法使用。这个公司的业务就是向全国各地拨打诈骗电话,公司员工从事的工作就是在电话里蛊惑受害人跌入陷阱。


2016年7月11日,涟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一个高效精干的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一张法网悄悄地向这个诈骗团伙撒开。


侦查:多举措侦查让罪恶无影注册地遁形


立案后,专案组民警对涉案公司展开了全面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湖南永州人张某为首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团伙的主要头目还有张某的亲兄弟张某浪,以及廖某等人。张某堂而皇之地在贵阳最繁华的地段开设了鑫宇杰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宏致恒晟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这些公司冒充4G服务中心,以价值几十元的假冒苹果手机向受害人诈骗699、799元不等,因为诈骗金额不高,受害人又遍布全国各地,使得这个团伙一直未受到法律的严惩。眼见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未受到打击,张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开枝散叶般在多地开设了分公司,还大肆在58同城、赶集网上招募所谓的“电话业务员”。随着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大,全国各地的受害人与日俱增,而张某等团伙头目越来越肆无忌惮了,其公司所谓的高管甚至公开地向员工宣称,他们不是在骗,而是在教育这些受害人,是让他们花了几百元买个教训,以后就不会被骗了,诈骗团伙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张某团伙的主要成员都是娄底人,我们要是一说话,口音肯定会引起他们的怀疑,这给我们的侦查工作带来一些难度。”说起在贵阳的侦查过程,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龙汉文记忆犹新,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的成员想了不少办法,或是安排民警乔装成物业人员,或是上门采集“三实”信息,或是借口登记暂住信息……通过各种各样的借口走进张某的公司进行侦查,并安排多台车对公司所有的负责人进行了跟踪。“我们足足跟踪了七八天才终于找到了张某、张某浪、廖某等几个头目的住所。”据龙汉文介绍,张某等人租住在贵阳市一个高档小区里,每天都是清早出门,民警们必须赶早守在楼下才能跟上他们的行踪。


“那种假冒苹果手机只需要20-30元一台,外包装跟真手机一样,但无法使用。张某伟是负责在深圳发货的人,每天少则发出几十台,多则几百台,可见有多少人上当受骗。”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刘浩负责跟踪犯罪嫌疑人张某伟,张某伟在深圳负责发售假冒苹果手机。和贵阳的侦查行动一样,深圳的侦查工作开展得也颇为艰难,在侦查过程中,出现了张某等犯罪嫌疑人突然放假,公司停止一切活动的行为。这一突发情况让专案组民警始料不及,以为侦查行动引起了对方的警觉,张某等人是在准备潜逃。经过紧急核查,原来是邮局工作人员无意透露了警方在调查的信息,加上汇款结算系统出现问题,100多万元赃佰恒款没有及时汇向张某的公司账户,他们因为担心被查处才不得不放假。专案组民警立刻向邮局说明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并要求邮局采取紧急补救措施,邮局立刻放了一个“烟雾弹”——将100多万元赃款汇给了张某的公司。眼看钱到账了,张某的公司又开始正常“运转”,香港险情被成功化解。


经过一个月多的侦查,以张某为首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的犯罪事实基本查清,专案组多举措的侦查让罪恶无影遁形。


抓捕:神兵天降一锅端掉骗子窝


涟源市公安局作为主办单位,及时掌握案件线索,积极开展长期经营,有效固定相关证据,娄星区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贵阳市公安局全程参与侦查工作。2016年8月22日抓捕时机成熟,在公安佰恒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分湖南战区、贵州省贵阳战区、广东省深圳战区等3大战区10个行动小组,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网技总队、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娄底市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深圳市公安局,涟源市公安局、娄星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双峰县公安局、贵阳观山湖公安分局、以及深圳龙华、福田、宝安、盐田等公安分局,涉及刑侦、网技、治安、禁毒、巡特警、经侦、宣传、监管、法制、派出所等警种部门680余名警力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了以张某等人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此次抓捕行动,共端掉作案窝点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缴获电脑210余台,手机3000余部,银行卡20余张,以及涉案车辆5辆等大批作案工具,扣押、冻结资金130余万元。至此,“2016.07.11”特大电信诈骗专案被成功侦破。


检察:从重从快惩治电信诈骗


“711”特大电信诈骗专案侦破后,涟源市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即组织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就法律适用、证据收集规范等方面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该案提请检察机关批捕后,专案组加班加点,严审细查,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恒晟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在受理后的七天内,于2016年9月29日集中批准逮捕99名犯晟罪嫌疑人,一天内批捕如此之多的嫌犯,创涟源司法史上之最。


紧接着,涟源市检察院公诉专案组的检察官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们主动作为,在正式移送审查起诉前适时介入,引导侦查,与侦查干警 “摸爬滚打”在一起;他们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严谨细恒晟致地梳理证据体系,精心制订讯问提纲,紧锣密鼓在娄底、涟源等看守所提审讯问。因提前介入打好了基础,审查起诉的效率显著提高,涟源市公安局2016年12月13日将谢某等1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卷达60余册,专案组加班加点,仅十天就审查终结,于同月23日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官办案速度之快,适用法律之准,令人惊叹!同年12月27日,涟源市检察院受理涟源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该系列案中的廖某等19人,该院仅用3天即审查终结,于同年12月30日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宽严相济惩治有力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公诉检察官的工作顶多还只完成一半,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唇枪舌剑、斗智斗勇等大量任务等在前头。庭审前,检察院公诉人多次就讯问犯罪嫌疑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中涉及的方式方法、策略技巧等问题进行讨论,为出庭做足准备。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人无法自圆其说的狡辩和辩护人质证、辩护意见,公诉人列举证据时始终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发表公诉意见时有条不紊、一针见血,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严格做到了“理性、平和、文明”的司法要求,充分尊重和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有力指控犯罪匡实了基础。


在量刑时,涟源市人民法院充分突出惩治重点,宽严相济,对于案件的一般成员,如果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案件当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不深的成员,如果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酌情从宽处罚。对于虽然参与了少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但系未成年人或是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只起注册地贸易次要、辅助作用的,依法从宽处罚。实现了“严惩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效果的同时,为开展打击电信诈骗专项斗争争取到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


“这个案件中,有不少被告人是大学生,甚至还有几位未成年人,当初他们进入公司的时候,是通过招聘广告或是熟人介绍进去的,觉得打电话工作轻松,收入也不低,进去了一段时间后,其实他们是有了解到这个公司有诈骗性质的,但是因为他们步入社会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自身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没有引起警示,认为只有几百块钱的事情,问题不大,把握好自己的人生道路,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7.11”特大电信诈骗案的主审法官,阳超雄满是感慨,在“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中,主犯张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从犯均被判处3-9年有期徒刑,其中,3名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


痛惜: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路


在“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中,涉案人员呈家族化模式,其中主犯张某家中便有4人涉案,涉案人员还多为“80”“90”后,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大学文化,但均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谋取非法利益误入歧途,铤而走险,令人扼腕叹息。


涉案人员易某,曾在张某为首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中扮演话务员的身份,大学刚毕业的她考取了家乡的教师,原本可以在三尺讲台上教书育人的她却因误入歧途,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自毁前程。


2016年3月,易某在好友的介绍下,来到了贵阳鑫宇杰商贸有限公司从事话务员工作,“你好,我是4G服务中心,恭喜您中奖了,将免费获得苹果6手机一台……”面对公司发放的电话说辞,易某起初也有过怀疑,但是高额的工资待遇让她将这些怀疑抛之脑后,同年4月,易某辞去工作回到家乡开始教师工作,案发后,她在办理户籍手续时发现自己被列为了网上逃犯,随即到涟源市公安局自首,考虑到其自首、退赃情节,法院在对易某量刑时采取了从轻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中第四款第二条: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易某在职的两个月内,该公司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易某一样的要承担责任。


在法院当庭宣判的那一刻,易某情绪奔溃,依旧不敢相信短短两个月的工作会给自己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法庭上,易某声嘶力竭,依旧不能理解自己为何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判决,但是,她又何曾想过,那些因为她一个电话而上当受骗的群众又是何其无辜?699元,金额虽然不大,但对于偏远贫困地区的老百姓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法律意识淡薄,让她亲手将自己推离了原本顺畅的人生道路。


警醒:重拳打击,标本兼治“犯罪土壤”


在“7.11”案件中,相关部门的重视为案件的成功侦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在打击防范信息网络诈骗犯罪上,涟源市人民政府一直在努力。这几年,涟源市委、市政府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娄底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严格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 的工作思路,举全市之力,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抓好打击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三年,涟源市先后侦破了公安部督办多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459名,打掉团伙25个,捣毁窝点36个,破获案件万余起。这些都充分彰显党和政府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群众权益的信心和决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以来,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分别为157起、87起、54起,呈明显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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