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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实业有限公司资金要多少钱(注册资金最高的公司)


(1)宗地号B406-0005号用地,宗地面积为8634.34平方米,该宗地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2039年4月15日止,该高的宗地上建有1号厂房、综合楼、七层住宅楼1栋(1号楼),八层住宅楼1栋(2号楼)等共四栋建筑物。


(2)根据《关于深圳越华工程实业一公司征用土地的批复》,1987年7月6日,深圳越华工程实业一公司(现已更名为深最高圳市富国实业有限公司)征用上埗管理区上梅林街道办事处上梅林村(位于上梅林红梅石场)3289 平方米(约合4.93实业 亩)注册旱地,并获得批准。随公司后富国实业公司在该地块上建有2号厂房、七层住宅楼1栋(4号楼)、八层住少钱宅楼(3号楼)等共三栋建筑物,其中住宅楼均已房改,4号楼分割土地 608.32平方米,3号楼分割土地790.04平方米,合计1398.36平方米。由此2号厂房分摊的土地面积为1890.64平方米,未办理出让手续,至评估基准日止该厂房尚未办理产权证。


(3)园区内的平房宿舍(建筑面积721.48平方米)、平房住宅(建筑面积640.84平方米)均位于富国实业公司用地红线外,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建建筑。


(4)工实业业区办公室(建筑面积129.77平方米),该房屋建筑物属帐外资产,无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属于违建建筑。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转让底价47587.00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5000.00万元。



企业名称:深圳市富国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28号富国工业区3栋101


法定代表人:万东云


所在地区:广东 深圳市


成立时间:1985-01-01


注册资本(万元):2685.000000 (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注册资金(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192188158N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对本公司系统企业自产产品和所需原辅材料的购销;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职工人数:23人


是否含有国注册资金有划拨土地:是









1、根据广州万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穗万城评报字【2021】第061号)中特别事项说明显示:


(1)产权瑕疵


①宗地号B406-0005号用地,宗地面积为8634.34平方米,该宗地为出让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2039年4月15日止,该宗地上建有1号厂房、综合楼、七层住宅楼1栋(1号楼),八层住宅楼1栋(2号楼)等共四栋建筑物,其中住宅楼均已房改,据富国实业公司查询1号住宅房改房、2号住宅房改房的产权证记载,均没有对该宗地进行分割,要多该宗地均为上述建筑物的共用地,各建筑分摊土地的面积不详。因此本次评估仅对富国实业公司名下的1号厂房、综合楼的含地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②根据《关于深圳越华工程实业一公司征用土地的批复》,1987年7月6日,深圳越华工程实业注册一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富国实业有限公司)征用上埗管理区上梅林街道办事处上梅林村(位于上梅林红梅石场)3289 平方米(约合4.93 亩)旱地,并获得批准。随后富国实业公司在该地块上建有2号厂房、要多七层住宅楼1栋(4号楼)、八层住宅楼(3号楼)等共三栋建筑物,其中住宅楼均已房改,4号楼分割土地 608.32平方米,3号楼分割土地790.04平方米,合计1398.36平方米。由此2号厂房分摊的土地面积为1890.6最高4平方米,未办理出让手续,至评估基准日止该厂房尚未办理产权证。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价少钱测算规则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9号),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原合法取得的建筑面积部分,竣工验收后,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办理出让或续期手续的应补缴地价,按2.1条测算结果的7%计收,本次评估应补缴的地价暂按不改变用途情况下标定地价的7%进行扣减,具体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以深圳国土资源局核定的为准。


③根据富国工业区平面土地图纸,园区内的平房宿舍(建筑面积7有限公司21.48平方米)、平房住宅(建筑面积640.84平方米)均位于富国实业公司用地红线外,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建建筑,存在违建被拆除的风险。本次评估仅对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评估。


④工业区办公室(建筑面积129.77平方米),该房屋建筑物属帐外资产,无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属于违建建筑,存在违建被拆除的风险。本次评估仅对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评估。


(2)未决事项、或有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2007年12月23日,富国实业公司与赵华忠签订《富国公司梅林工业区物业经营承包合同》,赵华忠承包富国实业公司位于梅林工业区1#、2#厂房及综合楼的对外租赁、招商引资业务,承包期限届满后,赵华忠未与富国实业公司对相关的债权债务进行结算,且未予配合并拒绝偿付相应款项,经富国实业公司对赵华忠承包期间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查、梳理,赵华忠在承包经营期间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富国实业公司承包费4162083.75元;承包期间管理的富国实业公司资金631366.14元、代收租赁押金1269360元等在承包期届满后未予返还;擅自将超出承包范围的平房进行对外出租并将代收的平房租赁收公司入3006000元占为已有等问题,由此,富国实业公司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24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受理案号为(2020)粤 0304民初59514号,尚未判决。富国实业本次股权转让将赵华忠相关的资产纳入不转让范围。


(3)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富国实业公资金司名下尚有47套房产,因房屋实际产权已转让给个人所有,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次评估范围未包括该47套房产,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具体明细如下∶



2、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企业持有的部分资产不纳入本次转让范围(具体资产详见下表)。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州万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资金估报告(穗万城评报字【2021】第061号)、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华会审字(2021)第045号)、广东金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金穗红日审字【2021】第2057号)、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4、本高的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有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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