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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营业执照转让价格(深圳其它区买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创泰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已于2021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股东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减持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4,800,000股(不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5%(不含本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公司于近期收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创泰的上期减持结果告知函和下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及达晨创瑞于2021年9月6日至2022年3月22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本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3月22日,上期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上期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下期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截止2022年2月24日,公司累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999,903股,上表在计算减持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截止2022年2月24日,公司累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999,903股,上表在计算减持后所持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及达晨创瑞上述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若后续有进一步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及达晨创瑞与杰美特签订了减持意向承诺,自所持杰美特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其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累计转让的杰美特股份总额不超过杰美特股票上市之日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0%。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下期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截止2022年2月24日,公司累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999,903股,上表在计算持股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贵公司的总股本,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及达晨创瑞预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963,861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贵公司总股本的0.7650%。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于2021年4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不受比例限制。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营业执照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之后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 股份锁定承诺:


(1)若杰美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自杰美特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杰美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杰美特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减持杰美特股票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①由此所得收益归杰美特所有,本企业/本人应向杰美特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③本企业/本人拒不上缴收益的,杰美特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本人支付的分红或薪酬。


2、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看好杰美特的长期发展,通过杰美特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


(2)在本企业所持杰美特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杰美特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其它区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自所持杰美特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转让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价格的情况下,累计转让的杰美特股份总额不超过杰美特股票上市之日本企业所持有其股份总额的100%。


(4)本企业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杰美特股票。


(5)如本企业减持杰美特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五个交易日将具体的减持计划书面告知杰美特,由杰美特在本企业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监管机构对本企业减持计划的转让披露时间有更为严格要求的,本企业将按该等要求执行。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截止本告知函发出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所作的承诺一致,公司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其它区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转让价。


2、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买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价格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达晨创恒、达公司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关于杰美特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合资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买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公司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泰科盛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为“泰科盛”)合作成立合资子公司。具体深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合资子公司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8K7T19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张玉辉


6、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14日


7、 营业期限:2022年03月14日 至 2042年03月08日


8、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第五工业区A区第4号201


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皮革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转让价;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模具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 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1、《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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