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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主演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

2月10日,国主演制作家广播电视总局成本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严肃处理有总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严格执广电总局行每部不得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40%过制作成本4演员0%,主要片酬演员片酬超过不得超过总片酬70%的配置比例规定70%。

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主演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


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主演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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