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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初创企业,愿意申请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我国相关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2、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根据合法、有效会计凭证进行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等。

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认定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的优势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减轻税负。

2、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加规范安全,因为其财务、税务管理相对更加的规范。

3、业务合作面更广,许多的规模稍大的企业一般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因此往往在合作的时候考虑的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4、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国内采购并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的,可以退税。

5、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

6、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让自己的企业发展更上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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