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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登记流程)




便利注销办理


还在为注销登记花费时间而烦恼?还在担心资料填写报送困难?不必担心!今年以“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出优化注销办理,通过简化流程,缩短时限等举措,让注销更便利更快捷。“缩、预、即、简”四大关键词带您探究便利注销办理究竟便利在何处?





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政策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





简易注销预先提醒服务。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简易注销预先提醒服务,便于企业在公告期内自主办理。企业在市场监督部门办理简易注销后,将收到发送至电子税务局的服务提醒及短信提醒,除此之外,还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看未办结涉税事项详情。





即办注销服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时,若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适用税务注销即办流程: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市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6)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支机构。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 号)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第一步:完成【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第二步:完成【注销登记综合办理】。


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可查询办理状态。


温馨提示:未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单位无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如需撤销“清算”状态,请至办税厅前台办理。





简化零申报资料报送。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


1.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


2.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


通过《批量零申报确认表》方式简化“零申报”,免于补报相应属期的财务会计报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




压缩时限


预先提示


即办注销


简化资料


您感受到这股春风了吗?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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