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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差旅费报销地域(淮安出差住宿标准2018)


什么是异地就医?

  《细则》所称的异地就医是指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淮安市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诊疗行为。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就医地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长三角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的医疗机构。


哪些人可办理异地就医?

  《细则》规定的就医范围为异地就医,对象为跨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包括备案后进行异地就医和未备案进行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进行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淮安市外定居并且户籍已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淮安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淮安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经我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如何登记备案?

  参保人员在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应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辖区医保经办窗口备案和互联网“不见面”备案等方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变更,方式主要有:经办机构窗口备案、网站备案、微信小程序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备案


  对外出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随迁老人以及符合备案条件且本人居住证件等材料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参保人员,在备案时可采取“承诺补充制”先行备案,按要求填写《参保人员医保信用承诺书(异地就医版)》并承诺在6个月内对就医地居住相关材料及时补充。


  备案起止时间,原则上备案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备案申请的当天,“长期驻外人员”备案终止时间以长期驻外相关证件(例如居住证、单位外派证明或合同等)为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时间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市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备案方式的新规定,就是旨在进一步便民为民。比如,将转诊备案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以多次就诊,就是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的“堵点、难点”;新增医疗机构异地转诊直接备案新方式,在医疗机构转诊系统上线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为参保人员提供转诊备案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承诺补充制”,允许参保人员可以在做出承诺后先行备案,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即可。




待遇如何享受?

  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淮安市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淮安市政策;参保人员在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异地就医门诊、门诊特殊病种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的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基本待遇执行淮安市政策。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在备案前已办理入院的,住院期间待遇正常的情况下,应将本次医疗费用完全纳入此次直接结算。如不享受待遇(或有不享受待遇的部分),就医地应对此次费用进行分割结算或回参保地对此次费用分割后按相关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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