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暖花开,乐享生活,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推出的有奖发票兑奖系统正式上线。期待您的参与!
兑奖规则
一、发票范围
1.餐饮住宿、零售、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休闲5个行业的青岛增值税普通发票。
2.发票票面金额100元以上(含100元)。
3.开票日期在2020年3月23日到2020年6月30日期间。
4.发票种类:增值税普通发票(纸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卷票兑奖也将于近日开通,请关注支付宝活动页面。
5.发票类型为个人发票。
二、参与方式
三、红包使用规则
1.红包有效期:自获得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2.红包使用范围:青岛市线下商户,线下消费时可自动抵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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