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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费项目占比大幅下降(使用者付费占比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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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4年的运行,攀枝花市初步建成了“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覆盖全面、监管有力”的DRG付费管理体系,实现了市内住院统筹基金当期结余由“负”到“正”的转变,从源头上守住了“百姓救命钱”。宏观上建立了区域医保基金预算与收支平衡的长效机制和基金合理增长的调控机制,微观上建立了医疗机构控制成本、提高质量、良性竞争的引导机制。实现区域内“三覆盖”“一下降”。即统筹区内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险种全覆盖,除严重精神障碍外的病种全覆盖,有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全覆盖,以及项目付费基金占比大幅下降。攀枝花在西南片区率先实现将全部基层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试点改革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按项目付费基金占比分别从改革前的97.14%、98.52%下降至36.86%、20.35%,且按项目付费主要为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等费用。提升基金购买力和使用效率。攀枝花市2020年职工医保基金支出与2017年相比下降13%;2020年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与2018年相比仅增长1%,两项保险三年累计减少医保基金支出1.95亿元,基金当期结余由“负”转“正”,一改过去高位增长态势。同时,试点改革后,各医疗机构收治病种更符合功能定位,收治病例难度明显提升,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CMI均有所提高。助推医保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攀枝花市适应DRG付费改革的管理队伍初步建成,多部门联合的付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体系日趋完善。同时,各医疗机构从改革出发,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成本核算,建立了与DRG付费相适应的绩效管理模式,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向质量效益提升的集约式发展转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攀枝花经验。结合攀枝花市试点做法,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21〕12号),要求全省各统筹区(实施按病种或病组分值付费的统筹区除外)启动实施以攀枝花经验为基础的 DRG 付费方式改革。


总体来看,攀枝花市DRG改革实施四年来,基本实现了医保基金可承受、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参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目标。总结攀枝花市主要做法及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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