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桂强)日前,夷陵区院收到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落实检察建议书有关情况的报告,书面回复落实检察建议的具体整改情况。
今年5月,夷陵区院对辖区内房地产公司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排查2014年至2017年期间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房地产公司后,发现“浏卉新城”等四家房地产建设项目拖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00多万元,时间长达4年之久。
经审查,“浏卉新城”等 4家房地产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经区人防办批准同意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但因其资金困难,未及时缴纳,致使500多万元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没有及时征收到位,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该院于6月8日向区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区人防办严格执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加强与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的衔接,及时、足额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区人防办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迅速约谈拖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房地产项目负责人,下达《易地建设费催收通知书》,并安排人员上门催缴,用时10余天就将四家房地产建设项目拖欠长达4年之久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合计591万余元全部追缴入库,有效的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区人防办还积极与区规划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衔接,拟定了人防相关行政审批的联审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的防范和遏制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行为。
人防办清收工作人员表示,检察院的建议书,不仅督促我们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也督促相关企业和个人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大大降低了我们的工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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