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合肥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合伙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一、下列各项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五)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3、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经营所得适用)





三、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每个月,每个季度按时申报个税、增值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