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
(一)未满两年的普通住宅
1、契税:成交价*1.5%
2、营业税全额征收:成交价*5.55%
3、个人所得税:
(卖出房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20%,按福州市的有关规定合理费用统一按卖出房价的20%扣除,即个人所得税=(卖出房价*80%-原购房价)×20%。如果卖房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私有住宅的,出售时另征收1%所得税。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交易费:3元/平方米(规定为“每平方米6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
6、登记费:100元/套
(二)满两年未满五年的普通住宅
1、契税:成交价*1.5%
2、个人所得税: (卖出房价*80%-原购房价)×20%
3、印花税:成交价*0.05%
4、交易费:3元/平方米
5、登记费:100元/套
6、全免征营业税
(三)五年以上的普通住宅
1、契税:成交价*1.5%
2、印花税:成交价*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登记费:100元/套
5、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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