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什么时候按照票面税额抵扣?
什么时候可以按9%计算抵扣?
什么时候加计1%抵扣?
农产品合法扣除凭证有哪些?
怎么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税收优惠有哪些?
今天猫叔带大家一起理解以上问题,
农产品其实一点都不神秘!
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
2、最新抵扣政策
凭票扣除 OR 核定扣除
1、凭票扣除
(1)四种合法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1%)。
注意:根据财税【2017】37号文,这里的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包括从批发/零售农产品的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
2、核定扣除
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
(2)成本法
(3)参照法:
核定扣除的基本处理思路是:
采购环节将税额计入存货成本,待实际耗用或者对外销售时,再根据核定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含加计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3、账务处理/申报案例
案例:
某利园糕点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麦加工成面包对外销售。1、2019年6月购进小麦,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元,税率9%,税额9元,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元,税率3%,税额6元,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
3、向农民伯伯收购小麦,支付现金300元,给农民伯伯开具了一张收购发票。购进的小麦当月全部生产领用。糕点厂购进小麦税务处理如下:
(1)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为10%。
糕点的适用税率为13%,所以购进小麦扣除率为10%,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麦,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10%=10(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9元,实际上纳税人可以抵扣10元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税局2017年第19号)规定,9元(专票上注明的税额)在购入当期抵扣,剩下1元在领用小麦时加计扣除。
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00*9%)
贷:银行存款 109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小麦,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10%=2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6元,实际上纳税人可以抵扣20元进项税额,其中18元(200×9%)在购入当期抵扣,剩下2元在领用小麦时加计扣除。
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1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200×9%)
贷:银行存款 206
(3)从农民伯伯购进小麦,属于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根据开具的收购发票的买价,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10%=30(元),其中27元(300*9%)购入当期抵扣,剩下的3元在领用小麦时加计扣除。
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27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300*9%)
贷:银行存款 300
(4)农产品购入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均已按9%的税率(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月末,根据当月生产领用的农产品计算当月可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9 18 27)/9%*(10%-9%)=6(元),或者直接根据我们前面计算出的剩余未抵扣的金额,直接相加,可加计的进项税额=1 2 3=6(元)
(5)增值税纳税申报:
填写附表二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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