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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德阳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官网)


  近日,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的通知。


  决定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一、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连续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保险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初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中断参保后又续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保险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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