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国土局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吗(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办公室


主任:朱待松


(二)人事股


股长:张峰峰


联系电话:13975911579


工作职责:承担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局科技项目的规划、科技成果的管理、科普推广、对外合作与交流及外事宣传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股长:田辉


联系电话:13975908868


工作职责: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管理工作,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参与国土资源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管理;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专项资金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财务工作检查和指导。


(四)综合规划股


股长:张海斌


联系电话:13973573368


工作职责: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五)耕地保护股


股长:吕敬叶


联系电话:13607470381


工作职责: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审核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与确认;编制和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的选址、立项、评审、验收工作;负责审核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并参与征缴工作;负责制定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会同财务审计股监督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承办报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审查工作;承办农业区划相关事项。


(六)建设用地股


股长:林玉平


联系电话:13975971757


工作职责:承办需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修改和信息发布;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预审工作;指导建设项目征地工作;负责统计和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七)地籍管理股


负责人:吴利华


联系电话:13907393341


工作职责: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及统计等工作。


(八)地产管理股


负责人:尹立民


联系电话:13574966676


工作职责:拟订县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县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地审批;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基准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组织编制年度供地计划;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九)法规信访股


股长:杨学平


联系电话:15273993222


工作职责:组织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县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和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土地矿产资产处置、土地矿产使用权交易、土地矿产权属确定行为的合法性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修改与本局有关的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复查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开展信访调查研究。


(十)矿产资源管理储量股


股长:彭涛


联系电话:15080917999


工作职责:依法负责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初审报批;参与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参与采矿权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对矿产资源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进行管理;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争议、纠纷,协助执法大队依法查处非法采矿活动。负责实施矿产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并协助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评估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及汇总;承担矿产储备管理工作、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负责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十一)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股


股长:何明强


联系电话:13786905688


工作职责: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遗迹保护申报、组织、审查和治理工程的预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负责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及建设用地危险性评估备案;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地质勘查资质;编制探矿权设置方案,开展探矿权年度检查,依法进行探矿权审核,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和探矿权市场;依法调处探矿权属纠纷。


(十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股长:伍玉宝


联系电话:15173972011


工作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县级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的监管;建立和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管理、分发和服务;审核呈报测绘单位资质,规范和监管全县测绘市场;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管理地图的编制、印刷、展示和登载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依法保障测绘野外作业的合法权利;负责基层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服务;承办地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公共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指导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信息化和管理;承办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


(十三)不动产登记管理股


股长:李玲


联系电话:15173933463


工作职责:拟订县级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县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


(十四)党风廉政室


联络员:何定国


联系电话:18169392216


工作职责:主抓廉政勤政建设。维护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建设,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职工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控告和申诉。


(十五)工会


主任:李次民


联系电话:18163818998


工作职责与要求: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县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协助党组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支持职工学政策法规和业务管理知识,营造健康向上的国土资源文化。


2.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为职工说话办事。


3.组织单位劳模的评选,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4.关心群众生活,体恤职工疾苦,代表单位对职工的婚丧、病退等给予关心、慰抚。


5.负责管理职工文化娱乐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6.负责职工家庭及邻里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六)妇联室


负责人:钟春香


联系电话:15873980209


工作职责: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妇女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妇联制订的妇女管理工作目标管理指标和措施,确保妇女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七)计生室


负责人:刘倩


联系电话:113787391092


工作职责: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及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2.落实国土资源系统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具体措施到位,落实节育措施100%到位,杜绝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3.努力搞好联点村的工作。


4.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八)档案室


负责人:王慧玲


联系电话:17773972129


工作职责: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负责档案的整理、收集、保管、登记、查阅和归档工作。


(十九)机关党委办公室


主任:陈耀国


联系电话:13297391298


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筹备、落实局机关党委各种会议,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2.负责完成局机关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的起草工作。


3.督促和检查局机关各支部贯彻党委决议、掌握情况,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4.协助党委搞好党、政、工、青、妇日常工作的协调。


5.负责机关各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


6.统筹局机关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执行和落实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人:吕建军


联系电话:13786930869


工作职责: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规章制度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政策性措施;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检查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国土资源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组织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所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负责立案查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承办上级批办、新闻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参与办理有关的行政复议事宜。


(二十一)土地储备中心


主任:胡森


联系电话:15717391111


工作职责:


1.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2.负责编制本县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储备计划,并报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3.负责依法收回、收购、置换国有土地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储备和前期开发整理的管理工作。


4.做好储备土地投入市场前期的准备工作,对暂不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依法进行临时出租或抵押。


5.负责筹措、管理、使用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接受县财政的指导和监督。


6.主动向县政府争取储备土地的面积和资金到位,完成县政府分配的项目用地以外的土地储备任务,完成县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主任:杨洪忠


联系电话:15873927789


工作职责:负责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负责开发整理项目的选址、可行性分析研究等基础性工作,为项目申报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工作的前期准备;负责开发整理监管,严格项目管理,严把施工质量,不断提高新增耕地质量。


(二十三)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任:刘莉(代理)


联系电话:15973988333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水域滩涂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牵头调处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因登记产生的新的权属纠纷。


(二十四)调查测绘站


站长:李建峰


联系电话:15073942501


工作职责:承担全县范围内丁级测绘资质的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工程测量(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等业务服务工作。


(二十五)交易中心


主任:银朝晖


联系电话:13873911331


工作职责: 培育和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市场。负责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政策的调研和政策咨询;承办交易地块的评估、地勘、测绘等事务性工作,公布其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拟定交易方案,发布交易信息;承办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现场和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交易鉴证等工作;为交易双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行情有关政策法规信息及咨询服务;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洽谈、招商、展销和举办招标、拍卖会提供场所、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十六)信息中心


副主任:欧阳亮


联系电话:15107395366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土地、测绘、矿产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系统内计算机应用工作的技术培训;负责采集、管理和维护各种国土资源信息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为社会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等工作。


(二十七)征用地事务中心


主任:蒋会平


联系电话:13487639928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大型建设项目用地的征地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接受市征用地事务中心和局建设用地股的业务指导。


(二十八)政务中心国土窗口


副股长:银醇良


工作职责:受理国土资源业务行政审批事项;县政务中心规定的国土资源日常管理事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