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还没有充分考虑扩展项目范围、家庭结构、孩次结构等因素,有待进一步研究完善。针对这些问题,谭琳代表在去年“关于调整税收政策减轻家庭育幼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今年又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促进新的生育政策落地的建议”。
谭琳代表建议,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时,进一步细化优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在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覆盖范围,对多子女家庭予以特别优惠,对单亲家庭给予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