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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2014中国铁建招待费)


2012年中国铁建曾以8.37亿元的巨额招待费震惊了整个市场,在市场质疑与诟病的背后,该事件最终以相关人员受到处理而收场。有了中国铁建的前车之鉴,上市公司在披露业务招待费问题上显得慎重了许多。像中国北车、中国化学等2012年业务招待费也均过亿,但2013年则难觅踪影。其实,业务招待费归零,并非上市公司没有该项开支,而是将业务业务招待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各种名目消化处理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显然,那些业务招待费归零的上市公司,其信息披露既没有做到“真实”与“准确”,更没有做到“及时”,即使业务招待费没有强制性要求披露的规定,但投资者是有知情权的。上市公司不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无形中剥夺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个中存在违规的嫌疑。


业务招待费归零,一方面凸显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即使是业务招待费不披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最重的处罚亦不过责令改正、警告、罚款而已,更何况像业务招待费这样的“小事”,监管部门根本上不会在意,这两年上市公司年报、季报不披露招待费,也没有哪家上市公司受到处罚就是最好的证明。


小小招待费,暴露大问题。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归零处理,更像一面“镜子”,让A股市场信披状况让人一览无余。近几年的IPO制度改革,监管部门一直在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笔者以为,上市公司的信披问题,同样需要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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