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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最迟可以拖几天发(临时工只干了几天工资怎么发)

无故拖切工资:


我们平常所说的拖欠工资是指无故拖欠工资。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超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么究竟多久不发工资,才算违法呢?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得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非全日制(兼职工或小时工)用工报酬支付周期一般不超过15天。全日制劳动者工资支付周期为按月支付,但不包括以下情况,


(一)、用人单位遭遇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当不可抗拒因素消失时,应在三十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拖欠工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另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自拖欠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未报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也可以向劳动局举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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