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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所得税交国税还是地税(2018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还是地税)

薇娅被罚了13.41亿!真够夸张的。但是这个事情,真的可能和HR有点关系。建议MCN机构的HR们,都回头核查一下自己的人员雇佣情况。


这个事情的逻辑,说起来其实很简单,大体是这样的。



薇娅们被罚之前,收入一般是如何处理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在3%-45%之间,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数字。


其实做HR的人都知道,高管们是有很多种方式来避税的。这个和各个国家的富豪们都一样,大家都想让自己更有钱,人性本身的一个很正常的行为么。


最早的时候,更早的我也不知道了,有不怕暴露年纪的人,可以补充一下哈。


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个税是800元起征,当时管的不是很严,所以企业都采取两张卡的方式发放工资,一张工资卡,通常多数人不超过800元,或者只超过一点点;另一张奖金卡,不走个税。


后来,有关部门发文,奖金需要合并计税。两张卡计算工资就变得非常复杂,所以,慢慢的大家就都取消了第二张奖金卡。那一段时间,大家发现公积金是税前扣除项,所以企业之前没有办公积金的,都开始缴纳公积金。


再后来,有关部门又发文,员工福利需要计入个税,那个时间段,主要是各种津贴开始计税了,当时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独生子女津贴是不是计税,还特别咨询了一下,这个是不计税的,但是其它的津贴,基本上都在计税范畴之内。并且,理论上,企业如果给员工发放了中秋节的月饼,也应该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个税。当然,这个事情,到现在还执行的不是很好,多数员工是不接受的,具体就看企业如何处理了。还在税务机关的核查成本会很高,所以一般不会来查这个。



最近几年常见的个税避税方式


时间到了2010年后,直接从工资中操作个税的空间就越来越小了。就出现了专门的公司,帮忙做税务筹划的。


和个人所得税有关的税务筹划方式主要分成三类:


一个就是,注册个体户,利用个体户的核定税率纳税,通常综合下来,税率会在10%以内。企业和个体户企业之间进行费用的结算,个体户再和他自己进行公户和私户的费用转换。但是这种也是有一些基本的工商要求的,前提是要符合工商方面的要求,以及,双方不构成劳动法所定义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个就是利用政策退税。通常情况下,我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分成国税、地税两部分,国税部分肯定就缴纳掉了,地方政策一般是把地税收缴的部分,通常是税收总额的60%,再按照比例返给企业。有时候不用到霍尔果斯这种地方,本地的高新区、开发区一般就会有这种退税政策。


这种是完全合法的。但是一般来说,企业只会把很少的员工放到这种开发区公司里,而且通常有社保要求,实践中会影响到个人生病、退休的社保待遇,不见得可行。


再有就是,把高管的部分薪酬,变成劳务所得,或者其它性质的收入。比如代言费用,肖像权使用费用,甚至变成股份和分红,性质变换后,就可以不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而是按照劳务所得,或者资本利得纳税,那税率基本就控制在20%以下了。


这三种是完全合法的处理方式。


实践中,也可能由于个人对风险的态度不同,或者请的顾问对专业的理解不同,或者是处理起来的难度不太一样,也会有很多擦边的处理方式。这些处理方式,严格按照法律来看,据我这个专业HR不专业税务人士看来,就都属于违法行为了,基本上一查一个准。



薇娅们怎么被罚的?


现在金税三期、四期的应用,其实企业的资金往来基本上是一览无余的。


薇娅事件的细节并没有曝光出来。但从目前能看到的信息来分析,大概率薇娅把自己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变成了个体户和公司的合同关系,所以才会出现如此高的税差。


劳动合同雇佣关系,和外包合作关系,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事实劳动关系,在实践中间还是比较容易做判定的。


主播这个行业出现的时间不长,从最开始都是个人工作室,到后面逐渐有MCN机构来雇佣主播,并没有经历很长时间。这中间的从业人员还来不及理解商务合作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导致在工作性质和收入认定方面出现了偏差。



建议各MCN机构的HR,认真检视一下自己内部的人员雇佣情况


HR从业人员,还是要学好基本功的。


最基础的一点,什么是劳动关系,以及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你们还是一个小机构,并没有什么主播,主播都是外部的。那么,你们形成的是商务关系。你们给主播所属的公司结账就行了,至于主播是个体户还是挂在其它的MCN机构的,与你无关。


如果你们是有自己的主播的,那你要看看,主播和你们是否形成了劳动关系。你可以从几方面看:


1. 你们是否给主播缴纳社保?


2. 主播是否在你们公司上班,并且只在你们公司上班?


3. 主播的出勤等方面,你们公司有没有要求?以及,其它的日常行为,你们是否有要求?


前两个问题,如果答案是“是”,那你们是劳动关系。你们要给主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第三个问题,如果主播在你们公司,每周累计的出勤时间超过24小时,那么你们基本上也就是劳动合同关系了。除非有一个商务外包的协议情形,而这个商务外包协议,理论上是不能用个体户来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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