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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入劳动保护费(建筑安装生产工人的劳动保护费属于)




小张:李总,我听说某银行发给员工的工装,当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以工装人人有份、可单独分割(可靠计量)为由,要求银行员工补缴个税,领导,您怎么看?


老李:这个事情,我也听说了,处于为了企业形象宣传、员工福利等方面考虑,公司会给员工发放工装,甚至高档西服,虽然税总在企业所得税上对工装事项明确了处理原则,但是各地地方税局在个税问题上确实执行不一,咱们也得商量一下。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小张:领导,是这样的,税总绕过了工装是计入福利费还是劳动保护费之争,允许企业在税前予以扣除,那么特定岗位可以计入劳动保护费,普惠性质的计入福利费。


链接:


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


(2)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必须是工作需要;


(3)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


(4)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实物形式。



老李:小张,工装个税问题我有一个建议,咱俩商量一下,我们工装,无论是劳动保护类的,还是稍微高档类的,咱们让办公室出一个关于工装的管理制度约定工作期间必须穿工装,不穿罚款,员工只有穿戴权,员工离职时需要交回等事项(至于穿不穿、离职是否真的交回,你懂得!)……


小张:好主意,我去和办公室碰个头确定一下。


……


引 申


年会或庆典时发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您会处理了吗?比如签使用权协议,约定使用期限、到期如何处置等事项,来规避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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