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辽宁省凤城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

2016-06-21 09:41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9号公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辽宁省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7月8日起统一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2016年6月27日17:30起,全市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事项,同时关闭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互联网应用系统。


2、2016年7月8日0:00起,金税三期正式启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3、2016年6月份征期顺延至6月27日,2016年7月份征期顺延至7月25日。


特此公告


凤城市国家税务局凤城市地方税务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