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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2017)

台海网12月11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省总工会10日印发最新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新办法,明年起,职工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将由人均不超1300元提高到1800元。


新办法还新增4个慰问金发放项目,并就丰富职工活动内容、规范经费管理等新增规定。职工结婚可有1000元慰问金;退休可享1000元以内的慰问品,可组织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因重大疾病未住院的,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会员岳父母、公婆去世,可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


新办法还指出,职工春游秋游活动可不限于省内,需当天往返,可开支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文体活动和春游秋游可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点心、饮料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最高可奖励1000元。


新办法还鼓励基层工会开展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可给予奖励、购买服装和安排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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