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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投诉管理办法(12315不受理预付卡)

魏女士在中华路某健身场所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在被公司通知需出差一年后,她找商家协商退卡。商家表示需收取300元转卡费。由于该卡一直未转让出去,出差前,魏女士再次要求退卡,可商家不予处理。 刘先生在彰德路某洗车行办理洗车卡充值300元。使用3次后,该洗车行关门转让。刘先生的这张充值卡沦为“废卡”。张小姐在一家美发店预存了2000元办理会员卡。办卡时商家称可享受7.5折的会员优惠,洗吹单次仅需26元。但春节期间她到店内消费,却被告知会员卡不能使用,需另付现金50元。


“今年年初以来,我们接到关于预付卡消费投诉案件30余起。而2020年,我们全年受理预付卡类消费投诉才54起。今年我市因预付卡引发的消费纠纷呈现明显上升趋势。”8月19日,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醒,“预付卡形式消费似乎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存在较大的风险。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卡式消费时,谨慎理性,提高防范意识。”


根据对今年年初以来预付卡消费纠纷投诉案件整理,市消费者协会发现此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维修洗车、摄影等服务行业。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预付卡消费经营主体不合法、虚假宣传、变相涨价、霸王条款、擅自终止服务等几个方面。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一定要按照与商家的约定条款进行预付卡消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标题: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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