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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方电子税务局个税(国家新疆税务局网上电子税务局)


  其主要内容包括:困难地区“两免三减半”政策,即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五免”政策,即两个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中,新办企业是指在政策期限内,以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制定的《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政策执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用足用好用活中央、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紧紧把握“政策落地”和“便捷享受”两个关键点,强化政策落实监管,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努力在纳税人“获得感”上下功夫,确保政策真正发挥效应。


  “一方面,我们将通过电子税务局、‘两微一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宣传优惠政策,让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有知有感;另一方面,将结合行业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精准推送相关税收政策及涉税风险提醒,持续推进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直达快享。”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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