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湖北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湖北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

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住宅用地空间……近日,湖北印发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实施细则,规范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细则要求各地共同做好耕地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空间,村民住宅应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农民建房时,由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如何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指标?细则明确农民住宅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省自然资源厅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县级人民政府全额就地缴入国库,不准在宅基地审批中向村民收取。


“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的同时,要严格防止乱占耕地。”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为保护耕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细则还要求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要坚持“一户一宅”。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因地制宜采取集中连片建设、集中统建、多户联建、新型社区建设等方式保障户有所居,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该负责人表示,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对维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祝华、胡志喜、刘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