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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2021第47号(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2021年第79号)

撰文 | 余晖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2月28日消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长期在辽宁省政法系统任职

王宏,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



公开资料显示,王宏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


1989年7月,王宏任辽宁省检察院书记员,从那时起至2007年9月,他在辽宁省检察院工作了18年,历任辽宁省检察院科员、副主任科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反贪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等。


2007年9月,王宏任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在盘锦市检察院工作近5年之后,2012年3月,王宏转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


2012年11月,王宏履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2013年1月去代转正。2018年9月,王宏履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2019年8月成为一级高级法官。


观海解局注意到,在一个月前,王宏还曾有公开活动。据锦州市中院报道,今年1月26日,王宏还曾到外出走访慰问。


此前曾被实名举报

在辽宁省高院工作期间,王宏曾外出调研督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2021年6月,王宏先后到绥中县人民法院、建昌县人民法院调研督导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当时,他还表示,要“确保在教育整顿工作有实实在在的收获,让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通过教育整顿工作提高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公开资料显示,王宏曾两度出现在公示名单中。


2019年11月2日,据辽宁日报消息,辽宁省委组织部公示8名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其中就包括王宏。当时的公示中提到,王宏拟被提名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



不过,王宏最终没有成为辽宁省高院副院长。


2021年7月,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公告中提到,王宏“拟提名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不过,最终成为大连市中院院长的另有其人。2021年10月,时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履新大连市中院代理院长,2022年1月成为大连市中院院长。


观海解局注意到,此前,王宏曾被一名法官实名举报,举报者称王宏“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等。不过,上述举报尚未得到官方回应。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1月10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辽宁省纪委监委日前制定并印发《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部署八项重点监督行动,向破坏营商环境者亮剑。


在辽宁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专题学习会议上,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奇凡强调,“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落实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剑,把监督权力交给社会、交给群众,这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也是一场硬仗,我们一定要打出气势、打出声威、打出大家希望的结果来。”


2月21日,辽宁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召开。会议提到,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强化警示教育。


会议还要求,“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官方称,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在省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级、基层法院设视频分会场。


一周之后,王宏主动投案。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辽宁省高院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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