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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月28日,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以“珍惜土地资源 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珲春市乡(镇)村干部国土法律法规培训会。各乡镇村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群防群策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全民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过全民监督的形式将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中。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下,村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应当履行职责,村委会不能私下签订协议转让出租土地、不能参与非法采矿、破坏土地资源,要保护和利用好村集体的自然资源,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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